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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的不是钱,而是人品

时间:2019/4/6 10: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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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局和规则!2014年,阿里巴巴结束了与港交所旷日持久的博弈,最终因不愿放弃合伙人制出走纽交所。

  2014年中国房地产业龙头万科集团召开了合伙人创始大会,共有1320位中高级管理人成为首批万科事业合伙人。万科总裁郁亮喊出了响亮的口号:“职业经理人已死,事业合伙人时代诞生。”一时间合伙人制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

  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自述“我是怎么被‘中国合伙人’的”,又一次引发了关于合伙人制度的热议。

  合伙人创业,不是钱,而是激情!

  创业,本就是九死一生。但目前社会上你所能看到的都是九生一死,看到的都是乔布斯、雷布斯、马布斯、周布斯、一个个成功的IPO都把企业家光环的一面无限放大,因此掩盖了大街小巷每一天都在破产都在倒闭都在痛哭的失败的人。

  因此,你的眼里,才是满眼成功,并用这类与你无关的成功来激励自己,这才是最可怕也是最可悲的。

  由此而成功跟你无关,要么是能力,要么是学识经历,别人能做好的那些事情,到你手上未必能做好,换句话说,如果现在把阿里巴巴交给你,市值接近千亿了,到你手上,你可能一个月就会把它玩破产。我再次提醒--有些成功,跟你无关。

  创业,其实不是为了发财,而是为了要去做一个事情,是一种生命体验的过程,而不是成功与否的过程,是信任与格局的筹码。

  创业,首先能想到失败后会怎么样的,成事的机会反而更大。

  创业,从未思考过失败的创业者,基本上,前面没多远就是失败粪坑在等他了。

  如果你把创业看成一个灵感工程,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光荣地去死了。而如果你把创业看成一个系统工程,它不是以发财为导向,而是以自己的生命升华“去完成一个事情”为导向,那么这样的创业者就有点意思了。

  创业,一个人很难成事。因此,必须合伙。

  但是纵观整个世界文明史,所有形态的合伙(黑社会也好、革命同盟也好、古惑仔也好、*治家也好),到 ,基本上没有一个善始善终的,更惨烈的是,合伙打天下成功之后,在分果果、排座座的这个环节,就发生了各种父子反目、夫妻结仇、兄弟残杀的血淋淋的事件。

  其实你细看二十四史,里面讲的就是各种合伙失败之后的自相残杀和革命成功之后相互杀戮的故事,这故事如今还在延续。

  人,在打江山的时候,都可以归到人的这类别里;人,在分江山的时候,一定要分到畜生这类别里人,两看。好的时候看一眼,不好的时候看一眼。然后就能分解出人类和畜类了。

  人,一旦脱离规则,那么它就开始奔向畜生的道路了。

  人,在规则之内的人才可以称之为人,也始终是人。其余,不是。

  合伙,合的不是钱,而是规则!

  假如你们是三五八个人合伙。

  合伙创业天规 条--《投名状法则》

  1,出钱规则(各出多少?差额如何平衡?股权如何划分?)

  2,出力规则(如何分工,谁干什么?什么责任?)

  3,赚钱规则(赚谁的钱?用什么去赚?怎么个赚法?)

  4,执行规则(谁去执行?怎么执行?什么责任?)

  5,领导规则(谁来领导?资本领导?技术领导?销售领导?当赚钱的人和出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谁当领导?领导权多大?集体投票权多大?)

  6,罢免规则(领导出问题怎么办?战略出问题怎么办?哪些事件发生才可以启动罢免程序?)

  7,退出规则(为不把矛盾扩大化,如何退出?原股退出还是议价退出?损耗成本计算标准?)

  合伙创业天规第二条--《翻脸法则》

  (提议、动议、附议、反对、弃权、表决的议事规则。)

  1,战术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将还是换方法?)

  2,战略失误处理规则(是换帅还是换战略?)

  3,观点冲突处理规则(是投票平息还是专家平息?)

  4,人格冲突处理规则(是打架解决还是司法仲裁?)

  5,发生矛盾处理规则(是控制情绪还是找出问题?)

  6,矛盾升级处理规则(是团伙打架还是独立决斗?)

  7,撕破脸皮处理规则(是双双驱逐还是集体散伙?)

  8,相互动刀处理规则(快报案!)

  合伙创业天规第三条--《绝不合伙法则》

  1,有诈骗经历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2,说话不靠谱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3,对父母不孝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4,言语之间眉飞色舞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5,参与帮派势力的人不与其合伙;

  6,太讲哥们义气的人不与其合伙;

  7,经常挑战社会规则和公共道德的人不与其合伙;

  8,斤斤计较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9,喜欢抱怨的人不能与其合伙;

  10,喜欢多嘴播弄是非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1,善于发现问题但从不主动解决问题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2,推诿、善辩、否认的人不要与其合伙;

  13,有严重的极端*治倾向的人,不要与其合伙(玩什么都别玩*治,做生意,没人能玩得起*治)。

  合伙创业天规第四条--《必须有一个法则》

  1, 有个年纪偏大但未必有钱的人;

  2, 有个思维活跃敢于突破的人;

  3, 有个沉稳扎实善于刹车的人;

  4, 有个勤俭节约善计成本的人;

  5, 有个口才不错说话靠谱的人;

  6, 有一个善于玩社会化网络的人;

  7, 有一个有三年销售经验的人。

  合伙创业天规第五条--《分赃法则》

  1,以出资优先的分红规则;

  2,以技术优先的分红规则;

  3,以出力优先的分红规则;

  4,以卖命优先的分红规则;

  5,以年度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分红,另五十做发展基金;

  6,员工之间的分红规则;

  7,员工之间的期权规则;

  8,员工之间的奖励规则;

  9,不可分资金的公益化处理规则。

  合伙创业天规第六条--《散伙法则》

  1,以兄弟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烧掉烂帐,重头来过);

  2,以哥们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顿痛哭,各找各家);

  3,以朋友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杯老酒,各奔东西);

  4,以生意名义合伙的散伙法则(一纸判决,一拍两散)。

  合伙创业天规第七条--《管理法则》

  1,别打脸冲胖子,能苦则苦,办公条件先不讲究,节约成本;

  2,能自己干掉的活就不要请人,请人更花钱;

  3,必须要请的人,就要不惜代价一定请到;

  4,先别像傻逼一样地追求品牌,而是要追求市场;

  5,不要一上手就做一个系列产品, 把自己死在系列里面。

  6,一定是主打一款产品,单点突破,野蛮生长;

  7,大多的时候,所有的领导都是干活的,必须冲到 线;

  8,不要一点小权在手,就摆出个领导的二逼架子,没人屌你;

  9,用最快的速度给公司做成一个市场标签,让用户记住;

  10,尘埃初定的时候,抽空给自己歇一歇,大家聊聊问题;

  11,不差钱的时候,把合伙人中最笨的那个傻逼送去学习;

  12,成功了不要志得意满,而是事事警惕,市场随时会让你死去;

  13,公司有点样子的时候,快速融资快速做大;

  14,融资的时候不要过于纠结股份而错失发展良机;

  15,玩资本比玩产品要轻松一点;

  16,玩平台比玩资本又更牛逼一点;

  17,能做成平台就做成平台而不要迷恋自己的“产品”;

  18,每一个资本家能活到 的都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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